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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17-12-27 信息来源: 仙居县纪委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中共仙居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县抽水蓄能指挥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0年5月至2016年12月,县抽水蓄能指挥部违规将食堂经费结余款项507280元发放给抽水蓄能指挥部人员;违规以国庆值班、生日慰问、中秋福利、加油补贴等名义发放各类补贴295680元。2014年10月至2017年5月,县抽水蓄能指挥部副总指挥王建平在主持工作期间,违规从工程款项中套取资金,设立、使用“小金库”款项90100元用于吃喝、送礼。王建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徐永进(2009年12月至2014年10月历任抽水蓄能指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王建平(2014年3月至今任抽水蓄能指挥部副总指挥,2014年10月开始主持工作)受到撤职处分,王俊杰(2009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抽水蓄能指挥部副总指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福应街道断桥上宅村原党支部书记林定粮、原村委会主任陈洪巧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09年至2013年期间,福应街道断桥上宅村原党支部书记林定粮、原村委会主任陈洪巧除领取上级政府发放的工资外,还分别违规在村集体领取工资报酬、通讯费及其他误工费等合计40230元、50580元。2007年至2012年期间,断桥上宅村违反村级财务零接待相关规定,违规支付各类招待费、餐费、香烟费等。2006年至2009年期间,林定粮、陈洪巧组织村两委成员及党员组长,以考察学习名义公款旅游。2017年6月14日,林定粮受到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处分;2017年9月14日,陈洪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限为二年)。

三、淡竹乡龙潭头村党支部书记张明富违规收受现金问题

2014年上半年,淡竹乡龙潭头村村民崔某为加入中国共产党,送给龙潭头村党支部书记张明富现金1000元,张明富当场收下,并用于个人家庭开支。淡竹乡纪委对此事开展调查期间,张明富将1000元款项上交。2017年10月24日,张明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党风政风明显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三令五申于不顾,不知止、不收敛、顶风违纪。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起,处理3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等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特别要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认真查摆、深刻剖析、切实整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发挥“头雁”作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落到位。

县纪委将继续紧盯年节假期、紧盯突出问题、紧盯隐形变种的“四风”问题,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强化“不敢”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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