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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财政局:“四项活动”力促《准则》《条例》学习贯彻取得实效
发布日期:2016-12-02 信息来源: 天台县财政局 信息作者: admin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后,县财政局积极开展“四项活动”力促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一是开展“自学”活动。专门印发《准则》《条例》原文到每个党员干部,制作专门的学习记录本,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逐字逐条学习《准则》《条例》原文,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准确领会立意内涵,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上。

    二是开展“领学”活动。利用领导干部讲党课专题教育活动,举办学习《准则》《条例》“大讲堂”,各党支部用每周一次的学习之机,由领导带头领学,逐字逐句原文领读,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用,将其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开展“促学”活动。将《准则》《条例》学习教育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下发活动安排,并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同时,由领导牵头开展跟踪督查、随机检查学习笔记、心得等,以“促学”力促党员干部达到合格党员的标准和要求。

    四是开展“导学”活动。要求所有党员手机中安装党建APP软件,随时随地能够获取党建知识和信息,加入专门的党建微信群,定期传达县委、局党组党建活动的安排和部署,为党员干部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搭建平台,同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led显示屏、简报、展板、qq群等形式,全面宣传《准则》《条例》内容,扩大影响面和知晓率,积极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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